记者28日从自然资源部获悉:自然资源部等三部门近日联合印发《关于深化自然资源要素保障 支持养老服务改革发展的若干措施》,以“降低用地成本、盘活存量空间”为主线,推动养老服务保障从“基础兜底”向“提质增效、降负纾困”升级。
若干措施明确养老专项规划纳入国土空间详细规划和“一张图”管理,推广土地混合开发与空间复合利用,允许非独立占地养老设施与其他建筑兼容建设;对非营利性养老机构用地应保尽保、依法划拨,免除土地出让金;对营利性养老用地全面推行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等灵活模式,土地出让金可分2年缴清,同时支持地方在不低于协议出让最低价的前提下,合理确定经营性养老用地出让底价。
若干措施明确老旧小区周边边角地、夹心地等零星用地可改造增设养老及医养结合设施,存量空间转型后5年内可按原用途使用且不增收土地价款,简化规划调整流程,明确调整条件、时限和材料清单,支持非营利性养老设施依法依规调整容积率、建筑高度;优先利用闲置集体建设用地建设养老设施,符合条件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通过出让、出租等方式用于养老项目建设,既避免占用耕地,又降低农村养老项目用地门槛。
若干措施创新资源组合供应模式,统筹存量土地、林草、水域等要素,精准匹配温泉康养、森林康养等新业态需求,优化不动产登记服务,高效办理养老机构抵押登记;将养老服务设施用地纳入自然资源管理和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动态监管,明确未经法定程序不得擅自改变用地用途,落实责任机制,建立自然资源、民政、卫健等跨部门协同监管体系,确保政策红利惠及民生。
下一步,三部门将强化协同联动,分层分类开展政策宣传解读和业务培训指导,健全政策落实跟踪机制,推动各地制定配套措施,因地制宜抓好落实,确保各项惠民利企措施落地见效。
29日,《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经北京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表决通过。作为北京市第一部基础性、综合性的养老服务法规,条例以让老年人放心、安心、舒心为目标,创新构建分级分类、普惠可及、覆盖城乡、持续发展的养老服...【详细】
1月29日,《北京市养老服务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表决通过。《条例》都有些突出亮点?出台《条例》主要是为了解决哪些“养老难题”?《条例》的实施对于养老服务体系的建设、发展将起到什么作用?针对这些疑问,北京市民政局...【详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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