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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昀: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为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提供金融支持

时间:2020-02-28 10:29:54  来源:新华网  作者:

新华网北京2月27日电(记者高璎璎)2月25日召开的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了按市场化、法治化原则加大对中小微企业复工复产的金融支持措施,确定鼓励金融机构对中小微企业贷款给予临时性延期还本付息安排,并新增优惠利率贷款。

 

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中心主任、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副研究员董昀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我国中小微企业活力足、韧性强,是吸纳就业的主渠道,在经济发展中具有不可替代和不容低估的作用。但是,中小微企业存在着体量小、资金实力不足、抗风险能力弱等风险隐患。在新冠肺炎疫情的冲击之下,大量中小微企业的运营成本急升,且应急性资金需求陡增,而收入却锐减。这就导致不少中小微企业面临资金链紧张,复工复产难度较大的困境。这不仅可能对充分就业目标的实现产生负面影响,也将影响产业链的正常运转,并增加地方性中小金融机构的不良贷款风险。

 

会议提出,鼓励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对符合条件、流动性遇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包括个体工商户贷款本金,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付息可延期到6月30日,并免收罚息。湖北省境内各类企业都可享受上述政策。

 

董昀认为,金融监管部门要在坚持依法监管、合规监管和审慎监管的前提下,支持金融机构按照市场化原则仔细甄别中小微企业流动性出现困难的原因。对于那些因疫情冲击而遭遇经营困难和流动性紧张的企业,金融机构应根据企业申请给予临时性延期偿还安排。而对于那些因其他原因导致经营失败的企业,则不予支持。此外,这类金融支持是有时间限制的,如果超过时间期限企业仍不能还本付息,则仍要按规定计入不良贷款。该政策旨在缓解疫情冲击给中小微企业造成的流动性困难,为安全有序复工复产提供了必要的流动性支持。

 

会议提出,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额度5000亿元,重点用于中小银行加大对中小微企业信贷支持。同时,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0.25个百分点至2.5%。

 

董昀认为,中小银行是支持中小微企业的主力军,但其资本金相对有限。下调支农、支小再贷款利率与定向增加再贷款、再贴现都属于结构性货币政策。两类政策同时出台表明,稳健的货币政策展现出更加灵活适度的取向,可以有效地帮助中小银行获得低成本资金,增强中小银行对中小微企业的信贷投放能力。该措施直接解决如何为中小微企业注入金融“活水”的问题。有调研数据显示,44.8%的小店面临的资金缺口并不大,仅在1万到10万元之间;有68.9%小店表示,如能及时获贷,即可渡过难关。可见,如果能够有效解决中小微企业的资金可得性和资金成本问题,就可在很大程度上增强中小微企业的韧性和活力,平稳实现复产复工。

 

会议提出,6月底前,对地方法人银行新发放不高于贷款市场报价利率加50个基点的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允许等额申请再贷款资金。

 

董昀认为,当前,一年期LPR报价为4.05%;这就意味着如果中小银行6月底之前发放的一年期小微贷款利率在4.55%以内,就可以向央行申请同等规模的再贷款资金。由于再贷款资金成本较低,这将为中小银行增加小微贷款和降低小微贷款利率提供正向激励。当然,借钱是要还的,投资是有风险的。目前中小微企业经营风险仍不容低估,中小银行在选择贷款对象和确定贷款利率时仍需按照市场化原则行事,并承担相应风险。

 

会议还提出,鼓励引导全国性商业银行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投放力度,努力使小微贷款利率比上年有明显下降。国有大型银行上半年普惠型小微企业贷款余额同比增速要力争不低于30%。政策性银行将增加3500亿元专项信贷额度,以优惠利率向民营、中小微企业发放。

 

董昀认为,当前商业银行利润增长相对较高,商业银行可利用这一优势加大利润留存,增强信贷投放能力,更好地支持小微企业的复工复产和正常运营。而政策性金融机构在承担国家战略任务、维护经济稳定方面也应当发挥更大作用。

 

在大银行服务小微、支持抗疫的具体操作过程中,董昀认为,还应当充分运用金融科技手段,或者加强与金融科技机构的合作,来开发数字普惠金融产品,从而有效地克服小微企业缺乏抵押物和信用记录等问题,在守住风险底线、尊重市场规律和坚持法治化原则的前提下为小微企业提供高质量金融服务。2月14日,中国邮政储蓄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等25家商业银行与蚂蚁金服旗下的网商银行合作,共同助力小店经济,为850万小店降低下调了20%的利息。这种合作模式充分发挥了双方的比较优势:银行拥有强大的资金实力和专业的风控技术,金融科技企业则拥有便捷触达小店的通道和强大的数据分析能力。优势互补的结果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得以低成本地获得信贷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