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制
女子举报榆林警察致其怀孕后逼其流产续:举报人写“遗书”
4月24日电(记者 李婧)陕西榆林女子赵某实名举报当地一派出所副中队长高某隐婚与她交往,并致其二次怀孕一事经媒体报道引起关注。今天,赵某用手机短信给记者发来“遗书”,称高某从未结婚,其“妻”也是同居女友。 今天,记者接到举报人赵女士发来的短信,居然是一份手写体的“遗书”。“遗书”中称榆阳区公安局对此事立案后一直未回复,最近,通知赵女士处理结果是,对高某党内记大过。至于孩子问题,公安局让赵女士与高某商量,“商量不行,组织出面”。高某及高某家人却对赵女士说,有组织出面处理此事,所以不做任何处理。“公安局说高某从未结婚,和所谓事实婚姻中的女性属于同居关系。”赵女士在遗书中说,对于高某殴打、恐吓、跟踪一事,公安局回复是无证据。赵女士在“遗书”中写道对不起父母,要“做鬼”向高某讨一个公道。 记者多次拨打赵女士电话,一直无人接听,于是向榆阳区公安局报警,并电话通知榆阳区公安局纪委。两个小时后,赵女士的电话仍无回复。记者拨打纪委询问案件结果,被告知已经委托青山路派出所处理。记者多次拨打青山路派出所所长电话,都没有接通。 下午16时许,在核实记者身份后,榆阳区公安局宣传中队的一位工作人员称,赵女士“没事”,对高某的“党内记大过”处分尚未落实,只是一种处理意见。目前高某还在纪检部门和督察的管控之中。该工作人员表示,其他情况要请示领导后答复记者。截至发稿,榆阳区公安局尚未有回复。 案件背景: 上周,网上一条关于“榆林已婚公安副中队长欺骗未婚少女多次怀孕欲10万元私了”的微博引起网友关注。发帖人赵某称,3年前的夏天,现任榆阳区公安局青山路派出所副中队长高某数次从微信欲加她为朋友,赵某通过验证后两人认识交往,一开始高某隐婚和她谈对象。交往期间,赵某怀孕并流产。赵某称,今年2月28日,经医院检查她再次怀孕。因其不愿流产,高某多次殴打她并对其进行恐吓。 |
相关阅读:
·王晨出席第十五届中国法学家论坛并发表主旨演讲 不断发展全过程人 2022-02-23
·“铁链女” 传 ! 2022-02-18
·2021年度十大法治新闻 2022-02-18
·法治兴则民族兴 数读总书记重磅部署 2022-02-17
·电视专题片《零容忍》第五集《永远在路上》 2022-01-20